6月27日上午,建设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中心党委书记张军同志主持会议,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各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军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内容。5名同志就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学习内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要自觉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一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干事创业动力。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勇挑重担、爱岗敬业。要恪守党纪法规,自觉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二是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自觉做向上向善的模范榜样。要严格依纪依法,准确把握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树立良好的生活风尚。要注重规范日常言行,严于律己、谨言慎行,做到在岗不在岗一个样、网上网下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三是要坚持强化党纪学习,推进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要学出敬畏之心,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学出使命担当,管住言行守规矩、全力以赴干事业。要驰而不息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营造建设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