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运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实施,建设中心代厅起草《河南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4月30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实施。
《办法》立足全省水运工程建设实际,为我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遵循,健全了我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标志着我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新阶段。一是明确了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分级质量监督体系,明确建立“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二是系统规范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全过程管理,明确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检查各项要求和交竣工验收程序。
下一步,建设中心将做好《办法》的宣贯落实,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工作,为《办法》的落实创造有利条件,全力做好我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