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安排,厅党组第二巡察组自2023年3月17日起,对建设中心党委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建设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按照厅《巡察工作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厅改革工作实际,一是巡察政治建设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二是巡察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厅党组有关要求情况。三是巡察改革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推进人员转隶、档案移交、业务工作启动等情况。四是巡察党组织整合、换届、选举,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移交、使用、管理等情况。五是巡察改革后健全完善事权清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情况。六是巡察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资产整合工作情况。七是巡察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等情况。八是巡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 举报电话:87166451(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厅巡察办电话:87166480;
(二)电子邮箱:sjttxch@163.com;
(三)举报信箱地址:巡察组驻地厅综合楼8楼。
根据巡察职责,厅党组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16日